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董秘互动 - 正文

隆华新材: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

来源:证星互动追踪 2025-09-17 16:30:4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之星消息,隆华新材(301149)09月17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公司半月内股价暴跌近20%,公司是否有重大事项未公告?如果没有问题那公司有什么举措来维护股价稳定,难道公司的市值管理是空话吗?请公司认真回复!

隆华新材回复:您好,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或遗漏应披露信息的情况。对于股价情况,公司管理层始终保持关注及重视价值维护,公司管理层也非常理解投资者的心情。公司股价的波动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动态、市场情绪以及公司自身的经营状况等。我们将继续致力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以优异的经营业绩来回报广大投资者。感谢您的关注和建议。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隆华新材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