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15日收盘,上海环境(601200)报收于8.19元,上涨0.0%,换手率0.51%,成交量6.92万手,成交额5660.38万元。
资金流向
9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50.37万元,占总成交额11.49%;游资资金净流入85.99万元,占总成交额1.52%;散户资金净流出736.36万元,占总成交额13.01%。
北京观韬(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观韬(上海)律师事务所就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2025年第一次合伙人会议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所地址位于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99号尚嘉中心22层、12层,联系电话:+86 21 23563298,传真:+86 21 23563299,官网:http://www.guantao.com,邮箱:guantaosh@guantao.com。本次法律意见书由陈燕然负责,经办律师为张凌翊,出具日期为二〇二五年一月十日。意见书涉及合伙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合规性,确认会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决议有效。具体内容包括对会议通知、出席人员资格、议案审议与表决等环节的审查意见。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总裁王龙华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出席会议股东共29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82,448,6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21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七项非累积投票议案,各项议案均获通过,其中议案1-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北京观韬(上海)律师事务所见证本次会议,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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