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15日收盘,春雪食品(605567)报收于10.48元,上涨0.58%,换手率2.88%,成交量5.76万手,成交额6071.09万元。
资金流向
9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51.63万元,占总成交额12.38%;游资资金净流入535.09万元,占总成交额8.81%;散户资金净流入216.53万元,占总成交额3.5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就春雪食品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9月15日14:30在山东省莱阳市富山路382号A1公司五楼第二会议室召开,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8月29日发出。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4名,代表股份8,333.4643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673%。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废止及新增部分公司制度》等相关议案,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春雪食品于2025年9月15日在山东省莱阳市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维新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出席会议股东共8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3,691,2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456%。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议案,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同时审议通过《修订、废止及新增部分公司制度》的16项子议案,涵盖对外担保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对外投资管理、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投资者关系管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制度的修订或新增,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辞任股东代表董事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年9月15日,春雪食品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黄仕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同日,黄仕敏辞去股东代表董事职务,原定任期至2026年5月22日,辞任原因为自愿辞任。黄仕敏将继续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其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目前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经营一切正常。黄仕敏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间接持有307,134股,与公司现任董事、高管、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监管部门处罚,具备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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