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12日收盘,维维股份(600300)报收于3.44元,较上周的3.39元上涨1.47%。本周,维维股份9月12日盘中最高价报3.45元。9月8日盘中最低价报3.37元。维维股份当前最新总市值55.79亿元,在饮料乳品板块市值排名14/26,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3040/5153。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所成立于1993年,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2024年末有合伙人199人、注册会计师1052人,审计业务收入154,719.65万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69家。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项目合伙人闻国胜、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晓银、质量控制复核人严晓霞近三年无执业处罚记录。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228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162万元,内控审计费66万元,较2024年减少2万元。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维维食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徐州市铜山区张集镇104国道与镇东大道交叉处,法定代表人为万辉,出资方式为现金,持股比例100%。经营范围包括食品、饮料的研究开发,各类食品生产与批发进出口业务,食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道路运输、仓储服务、粮食收购储藏运输销售等。本次投资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尚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存在审批风险及后续经营的不确定性。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战略意义,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就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12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江苏省徐州市维维大道300号公司办公楼C09会议室举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72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19,729,6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387%。会议审议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13,291,5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12%,议案获得通过。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占其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7.4867%。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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