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9日收盘,华民股份(300345)报收于7.29元,下跌4.71%,换手率6.35%,成交量28.31万手,成交额2.1亿元。
资金流向
9月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021.3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11.32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910.05万元。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关于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可行权/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不得行权/解除限售的情形。39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和8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均未出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且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委员会认为上述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39名激励对象办理241.4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为8名激励对象办理172.00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表决7人,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时审议通过《关于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罗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华民股份(300345)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8月30日,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2年9月21日,目前等待期及限售期已届满。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10.32亿元,达到业绩考核目标。39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1名离职,39名考核结果为“良好(B)”及以上;8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均为“良好(B)”及以上。公司董事会同意为39名激励对象办理241.4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行权价格6.90元/份,行权期限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28日;为8名激励对象办理172.00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已获必要批准和授权。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条件已成就。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10.32亿元,满足业绩考核要求。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39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为“良好(B)”及以上,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41.40万份,行权价格6.90元/份,行权期限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28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8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均为“良好(B)”及以上,可解除限售数量为172.00万股。公司拟注销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及第二个行权期届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545万份。相关事项已获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0.90万份,以及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而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0.645万份,合计注销1.545万份。本次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为241.40万份。本次注销事项已获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认为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管理团队稳定及激励计划继续实施。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法律顾问及独立财务顾问均发表意见,认为本次注销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9人,可行权数量为241.40万份,行权价格6.90元/份,行权模式为自主行权。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8人,可解除限售数量为172.00万股。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10.32亿元,满足业绩考核目标。本次行权/解除限售尚需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行权及上市流通安排以公司后续公告为准。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均发表同意意见。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