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8日收盘,华康股份(605077)报收于19.4元,上涨2.81%,换手率1.14%,成交量3.41万手,成交额6545.46万元。
资金流向
9月8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63.52万元,占总成交额2.5%;游资资金净流入477.57万元,占总成交额7.3%;散户资金净流出641.09万元,占总成交额9.79%。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在开化县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见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61名,代表股份118,561,5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1228%。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定要求,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华康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德水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16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227%。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无否决议案。中小投资者对议案1、4进行了单独计票。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华康股份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8日收到非独立董事杜勇锐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其辞去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海外市场总监职务。杜勇锐先生原定任期至2026年4月12日,其辞职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杜勇锐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杜勇锐先生现任公司董事、海外市场总监,持有公司股份3,134,040股,占总股本的1.03%,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