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28日收盘,元利科技(603217)报收于19.11元,上涨1.92%,换手率2.17%,成交量4.51万手,成交额8555.4万元。
资金流向
8月28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4.03万元,占总成交额0.51%;游资资金净流出90.33万元,占总成交额1.06%;散户资金净流入46.3万元,占总成交额0.54%。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元利科技披露,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2万户,较7月20日减少219.0户,减幅为1.79%。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7万股增加至1.73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31.73万元。
财务报告
元利科技2025年中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1.16亿元,同比下降1.69%;归母净利润1.08亿元,同比上升0.22%;扣非净利润1.06亿元,同比上升9.08%;其中2025年第二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5.72亿元,同比下降1.92%;单季度归母净利润6094.83万元,同比上升17.65%;单季度扣非净利润6093.15万元,同比上升31.27%;负债率26.64%,投资收益365.17万元,财务费用-1617.93万元,毛利率17.71%。
公司公告汇总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217 公司简称:元利科技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总资产为4,519,653,718.22元,比上年度末增长4.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315,572,681.65元,比上年度末增长0.97%。
营业收入为1,116,006,405.85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69%。利润总额为126,277,590.7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7,543,441.8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5,617,406.3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007,097.8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4.2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28%,比上年度同期减少0.04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为0.518元/股,比上年同期增长0.58%。稀释每股收益为0.518元/股,比上年同期增长0.58%。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等议案。其中,涉及修订公司章程、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会议表决结果均为全票通过或关联董事回避后通过,会议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相关公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意见指出,实施该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水平,促进健康长远可持续发展。
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拟参与对象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情形。
综上所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8月27日。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维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联监事张新飞、谢文帆回避表决,因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无法形成有效决议,直接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联监事张新飞、谢文帆回避表决,因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无法形成有效决议,直接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监事会认为,实施该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水平,促进健康长远可持续发展。
监事会确认,《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此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拟参与对象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不存在摊派或强行分配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8月27日。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9月16日14时30分在潍坊市昌乐县朱刘街道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交易时间段及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9日。会议审议《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等议案。其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4、5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30-11:30、13:00-14:30,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议事规则》予以废止,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涉及公司治理结构、股东会和董事会职权、利润分配政策等方面。此外,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和《市值管理制度》,并修订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上述修订和制定的制度已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部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及部分制度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就公司拟实施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征求职工代表意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该草案及其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
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与会职工代表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8日发布此公告,并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旨在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公司竞争力。该计划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计划涉及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11人,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7人。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自有及自筹资金,总额上限为2721.60万元,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9.45元/股,规模不超过288.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8%。计划存续期为80个月,分三期解锁,每期解锁比例分别为30%、30%、40%。预留股份38.20万股,占总股数的13.26%。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至2027年营业收入或销售量增长率分别不低于5%、10%、15%。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评级确定解锁比例。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公司承诺对本计划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不超过111人,包括董事、监事、高管及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等,其中董事、监事、高管7人。资金来源为员工自有及自筹资金,总额上限2,721.60万元,每份1元,认购份额为整数倍。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股份,受让价格9.45元/股,规模不超过288.00万股,占总股本1.38%。设预留股份38.20万股,占13.26%。存续期80个月,首次授予部分分三期解锁,比例分别为30%、30%、40%。业绩考核以2024年为基数,2025年至2027年营业收入或销售量增长率分别不低于5%、10%、15%或2%、4%、6%。本计划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025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现将2025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2025年上半年,公司主要产品产量合计112198.78吨,销量合计109500.14吨,主营业务收入为105991.06万元。具体来看,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产量60270.57吨,销量59656.35吨,收入45989.03万元;增塑剂系列产品产量26373.26吨,销量23891.33吨,收入20115.03万元;脂肪醇系列产品产量25554.95吨,销量25952.46吨,收入39887.00万元。
主要产品价格方面,二元酸二甲酯系列平均售价由2024年上半年的7826.78元/吨降至7708.99元/吨,下降1.50%;增塑剂系列从9997.66元/吨降至8419.39元/吨,下降15.79%;脂肪醇系列从17247.54元/吨降至15369.26元/吨,下降10.89%。
主要原材料价格方面,粗仲辛醇平均采购价从6549.28元/吨降至4387.78元/吨,下降32.07%;苯酐从6643.51元/吨降至5788.00元/吨,下降12.88%;二元酸从3706.59元/吨降至3626.43元/吨,下降2.16%;甲醇从2186.50元/吨降至2156.87元/吨,下降1.36%;辛醇从10007.83元/吨降至6780.00元/吨,下降32.25%;己二酸从8348.73元/吨降至6502.84元/吨,下降22.11%;正丁醇从7544.20元/吨降至6017.75元/吨,下降20.23%。
以上数据源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审慎使用该数据,注意投资风险。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8月28日。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该计划旨在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公司竞争力,促进健康发展。参与对象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有重要作用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11人,其中董事、监事及高管合计认购64万股,占总股数22.22%。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自有及自筹资金,总额不超过2721.60万元,每股受让价格为9.45元。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A股普通股股票,规模不超过288万股。存续期为80个月,锁定期分三期解锁,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解锁比例为30%、30%和4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至2027年,各年度营业收入或销售量增长率需达到一定标准。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评级确定解锁比例。持有人会议和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和决策。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该制度涵盖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社会传言、影响股价的信息及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的事件。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舆情工作组负责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工作,评估舆情影响,拟定处理方案,协调对外宣传,以及向监管部门上报信息。
舆情信息采集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及时收集、分析、核实重大舆情,跟踪股票价格变动,研判风险,并上报舆情工作组。公司及子公司相关部门需配合舆情信息采集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客观、真实。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重大舆情指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或经营活动,可能造成股价波动的负面信息;一般舆情为其他舆情。公司处理舆情的原则包括快速反应、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和系统运作。
重大舆情发生时,舆情工作组将召开会议,调查事件真相,与媒体沟通,加强投资者沟通,必要时发布澄清公告或采取法律手段。公司对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将进行责任追究,确保信息保密。该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信息披露办法》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各机构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应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须及时公告。信息披露须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禁止提前泄露。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公司应加强保密管理,防止内幕信息泄露。违反制度者将被追责。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2025年8月27日起生效。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旨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市值管理遵循合规性、系统性、科学性、常态性和诚实守信原则。董事会为领导机构,负责制定规划、监督落实;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和信息披露。公司通过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股份回购等方式开展市值管理。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对市值相关指标设定预警阈值,触发时及时分析并报告。股价短期连续或大幅下跌时,可采取澄清公告、投资者沟通、股份回购、增持等措施。严禁操控信息披露、内幕交易、操纵股价等违法行为。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办法适用于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募集资金应严格用于承诺项目,变更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应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他途。公司需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公告。监管协议内容涵盖资金存放、支取通知、查询权限等条款。
募集资金使用需遵循申请、审批、决策程序,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闲置资金可用于现金管理或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但需满足特定条件并及时公告。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贷款,但需经过严格审批流程。
募投项目变更需董事会审议并公告,新项目应投资于主营业务。公司每年需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接受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独立董事有权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召开,需在2个月内举行。公司应在规定期限内召开股东会,否则需报告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公告原因。
股东会召集方面,董事会应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如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回应,提议方可自行召集。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董事会应配合并提供股东名册。
提案与通知方面,提案需符合股东会职权范围,召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股东,并充分披露提案内容。股东会通知中应明确表决时间和程序,确保股东知情权。
股东会召开时,公司应提供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确保股东参与。会议主持人应维护秩序,确保股东权益。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记录会议详情并保存不少于10年。股东会决议内容或程序违法的,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监管部门有权对违规行为采取措施,确保股东会合规运行。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如下:为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风险,保障资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和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对外担保需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原则,所有担保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可预计年度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实际发生时及时披露。为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同样适用此规定。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担保需及时披露。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需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对外担保需核查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董事会每年核查公司担保行为。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不得提供担保。股东会或董事会对担保事项做出决议时,有利害关系的股东或董事应回避表决。对外担保需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各项条款,并妥善管理合同及相关资料。公司应持续关注被担保人财务状况,及时采取措施降低风险。公司应及时披露担保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需具备担任董事资格,拥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关联企业任职,且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需每年自查独立性情况。提名方面,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独立董事任期与普通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6年。职责上,独立董事需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提供专业建议,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确保其独立行使职权。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细则规定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经董事会审议确定,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重大投资、融资方案及资本运作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相关事项的实施进行跟踪检查。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负责战略规划和投资管理部门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协助委员会工作。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应至少三分之二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出席委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召开。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方式进行。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须有过半数全体董事赞成,涉及关联交易等情形时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经营和考评资料。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薪酬计划、审查履职情况、监督薪酬制度执行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董事薪酬计划需报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需报董事会批准。决策程序包括提交述职和自我评价、绩效评价、提出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委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规定,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搜寻合格人选、审查候选人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经董事会审议决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部审计、协调内外部审计关系。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担任。主要职责包括:指导内部审计制度实施、审阅审计计划、督促审计执行、向董事会报告审计情况、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等。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十年。议事程序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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