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28日收盘,宝立食品(603170)报收于13.76元,上涨1.1%,换手率0.78%,成交量3.11万手,成交额4268.07万元。
8月28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67.77万元,占总成交额3.93%;游资资金净流出39.79万元,占总成交额0.93%;散户资金净流出127.98万元,占总成交额3.0%。
近日宝立食品披露,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19万户,较3月31日增加1022户,增幅为9.35%。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3.66万股减少至3.35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41.75万元。
宝立食品2025年中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3.8亿元,同比上升8.39%;归母净利润1.17亿元,同比上升7.53%;扣非净利润1.11亿元,同比上升12.14%;其中2025年第二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7.11亿元,同比上升9.54%;单季度归母净利润5841.03万元,同比上升22.45%;单季度扣非净利润5364.33万元,同比上升14.66%;负债率23.56%,投资收益121.55万元,财务费用127.86万元,毛利率33.67%。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6,661,592.57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1,213,852.63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00,01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6,001,400元(含税)。本次中期现金分红比例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8.00%。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权限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6,661,592.57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81,213,852.63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400,010,000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6,001,400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8.00%。若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已审议通过该预案。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7日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马驹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一是《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文件;二是《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报刊披露的公告;三是《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总股本400,0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6,001,40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8.00%,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并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报刊披露的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绚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利润分配政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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