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27日收盘,科华控股(603161)报收于14.77元,下跌4.89%,换手率14.85%,成交量28.33万手,成交额4.28亿元。
资金流向
8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211.94万元,占总成交额14.53%;游资资金净流入132.86万元,占总成交额0.31%;散户资金净流入6079.07万元,占总成交额14.2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卢红萍、涂瀚收购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卢红萍、涂瀚收购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可免于发出要约。本次收购包括协议转让及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收购人通过《股份转让协议》受让上海晶优、陈洪民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上市公司合计41,220,752股股份,占发行前总股本的21.20%;同时拟认购不超过30,000,000股新股。收购完成后,合计持股比例达34.73%。收购人承诺认购股份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收购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批准、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等程序。法律意见认为收购人具备主体资格,不存在不得收购的情形,信息披露合规,且前六个月内收购人及直系亲属无买卖股票行为。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就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出具法律意见。收购人卢红萍、涂瀚拟通过协议转让及认购定向增发股份方式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卢红萍、涂瀚将分别受让上海晶优持有的上市公司17846140股股份及陈洪民等持有的13608539股股份,合计占发行前总股本16.18%。同时,卢红萍、涂瀚拟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30000000股新股。本次收购完成后,卢红萍、涂瀚合计持有上市公司77944112股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34.73%。收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收购人承诺资金来源合法。本次收购不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购人暂无重大资产、业务调整计划。收购人承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本次收购尚需通过上交所合规性审核、证监会注册等程序。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显示,收购人卢红萍、涂瀚拟通过协议转让及认购新股方式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卢红萍通过司法拍卖竞得6,723,360股,占总股本3.4584%,尚需办理过户。卢红萍、涂瀚与上海晶优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一》,以16.46元/股合计受让17,846,140股;涂瀚与陈洪民等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二》,以同样价格受让13,608,539股,并计划2026年3月31日前继续受让9,766,073股。同时,卢红萍、涂瀚拟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30,000,000股新股,每股10.87元。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合计持有77,944,112股,占发行后总股本34.73%。收购资金来自卢红萍自有资金及家族资金。收购人承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本次收购尚需通过上交所合规性审核、证监会注册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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