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25日收盘,时代万恒(600241)报收于8.7元,下跌0.57%,换手率2.76%,成交量8.13万手,成交额7079.0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8月2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24.1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029.0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704.94万元。
- 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3.62万户,较3月31日增加2.23万户,增幅为160.86%。
- 公司公告汇总: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议案和制定《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交易信息汇总
8月25日,时代万恒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324.1万元,占总成交额4.58%;- 游资资金净流入1029.04万元,占总成交额14.54%;- 散户资金净流出704.94万元,占总成交额9.96%。
股本股东变化
近日,时代万恒披露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股东户数变动情况:- 股东户数为3.62万户,较3月31日增加2.23万户,增幅为160.86%;- 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2.12万股减少至8140.0股;- 户均持股市值为8.67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公司代码:600241
- 公司简称:时代万恒
- 报告摘要来源:www.sse.com.cn
重要提示
- 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
-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 本报告期无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基本情况
- 股票种类:A股
-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 股票简称:时代万恒
- 股票代码:600241
- 变更前股票简称:ST时万
- 董事会秘书:郝春光,电话:0411-82357777-666,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7号,电子信箱:600241@shidaiwanheng.com
- 证券事务代表:曹健,电话:0411-82357777-756,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7号,电子信箱:600241@shidaiwanheng.com
主要财务数据
- 总资产:1,237,841,960.54元,比上年度末减少0.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70,984,278.13元,比上年度末增加0.36%
- 营业收入:178,832,391.0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15%
- 利润总额:4,328,273.22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4.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33,242.4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5.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18,482.39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9.9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712,151.93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4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36%,减少0.46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0.01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6.67%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8.63%,持股数量143,133,473股,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冻结142,633,473股
- 辽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4.47%,持股数量13,163,076股
- 辽宁润中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2.01%,持股数量5,920,181股
- 周宇光:持股比例1.55%,持股数量4,561,987股
- 陈晏群:持股比例1.02%,持股数量3,000,000股
- 谭丽:持股比例0.43%,持股数量1,268,300股
- 王春建:持股比例0.42%,持股数量1,222,000股
- 李国洪:持股比例0.41%,持股数量1,213,500股
- 朱敏:持股比例0.41%,持股数量1,209,800股
- 武汉九通汽车系统有限公司:持股比例0.40%,持股数量1,173,700股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会议时间:2025年8月25日下午1时
- 会议地点:辽宁时代大厦12楼会议室
- 出席董事:7人
- 审议并通过的议案:
-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 关于对总经理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议案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会议时间:2025年8月25日14:00
- 会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7号辽宁时代大厦12楼会议室
- 出席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人数:204名
-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47,014,3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535%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关于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议案,同意票数146,320,185股,占比99.5277%
- 关于制定《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票数146,317,785股,占比99.5261%
- 见证律师事务所: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贞东、周玉认为会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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