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11日收盘,中国海诚(002116)报收于10.7元,上涨0.56%,换手率1.46%,成交量6.68万手,成交额7155.14万元。
8月11日,中国海诚的资金流向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340.23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420.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760.54万元。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下午2:00在上海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至15:00。董事会提前15天公告会议详情。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35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48,189,5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2531%。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一是修订《公司章程》,同意票占99.8707%;二是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同意票占99.9131%,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三是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李士军先生和邓欢先生当选。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8月11日下午2:0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国昂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35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48,189,5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253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为同意247,868,799股,占99.8707%,反对238,000股,弃权82,800股。2.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总表决情况为同意247,480,599股,占99.9131%,反对188,900股,弃权26,300股。3.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选举李士军先生和邓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并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备查文件包括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及法律意见书。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回购注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对应的限制性股票98,141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对应的限制性股票14,183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该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7,860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该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2,025股。综上,本次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62,209股。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466,056,258股变更为465,794,049股,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46,605.6258万元变更为46,579.4049万元。公司债权人可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申报方式详见公告。特此公告。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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