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11日收盘,三晖电气(002857)报收于24.75元,上涨1.27%,换手率8.38%,成交量10.73万手,成交额2.68亿元。
8月11日,三晖电气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4413.5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613.3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6026.92万元。
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晖工业园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名,代表股份数44,344,647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3名,代表股份数666,300股。会议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1. 《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44,980,847股;2. 《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44,970,647股;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44,970,647股。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保密措施并对内幕知情人做了登记。核查范围包括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核查程序包括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核查对象在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7月24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核查结果显示,在自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5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但经公司核查,这些激励对象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筹划、论证、决策工作,其买卖行为基于对公司公开信息的分析及对二级市场的独立判断,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采取保密措施,未发现内幕信息泄露或内幕交易行为。备查文件包括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本激励计划采用限制性股票形式,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拟授予总量为217.225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68%。首次授予173.78万股,预留43.4450万股。首次授予对象为19名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授予价格为13.26元/股。激励对象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限售期满后分三期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50%、45%、5%。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包括机器人销量、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指标。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激励对象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若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将回购注销其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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