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8日收盘,沪光股份(605333)报收于34.22元,较上周的33.74元上涨1.42%。本周,沪光股份8月7日盘中最高价报37.13元。8月4日盘中最低价报32.75元。沪光股份当前最新总市值149.46亿元,在汽车零部件板块市值排名34/229,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1172/5151。
本周关注点
- 公司公告汇总:拟在昆山市张浦镇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 公司公告汇总: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公司公告汇总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会议召开情况:会议于2025年8月7日在昆山市张浦镇沪光路3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合法有效。
- 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关于拟在昆山市张浦镇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文件,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目的:为加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事项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和股东权益。
- 适用对象: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辞职、任期届满卸任、任期内罢免或解聘等情形。
- 任期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执行,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聘任前,原人员继续履行职责。
- 辞职流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在任期届满前提前辞任,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收到之日起生效,特殊情况除外。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视为不再担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在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
- 解任流程: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董事会可解任高级管理人员,决议当日生效。
- 责任与义务:未履行程序擅自离职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离职人员应在5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完成工作交接,并配合公司离任审计或核查。离职后仍需对公司和股东承担忠实义务,遵守竞业禁止约定,不得干扰公司正常经营。公司发现未履行承诺或违反忠实义务等情形,将召开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
- 实施时间: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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