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7日收盘,蠡湖股份(300694)报收于13.26元,下跌0.45%,换手率2.32%,成交量4.99万手,成交额6626.21万元。
8月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81.24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46.02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35.23万元。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6日上午10时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王洪其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独立董事送达。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名,实到独立董事3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企业引入专业投资机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泉州市鲤跃新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引入风泉资本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开展合作,交易事项公平、合理,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未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公司对外投资企业引入专业投资机构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为3名独立董事同意,占全体独立董事人数的100%,无弃权和反对票。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6日13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兰兰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8月22日下午2时30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现场会议地点为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天竹路2号公司六楼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9:15—15:00。会议审议内容包括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修订公司章程及多项内部管理制度。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包括刘秋志、林庆民、郑旭晖,独立董事候选人包括刘大进、谭丕强、赵威。此外,还将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议案。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一种投票方式,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5日,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21日前,登记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人:姚楠,电话:0510-85618806,传真:0510-85618988。网络投票代码为“350694”,简称为“蠡湖投票”。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泉州水务鼎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刘大进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发表公开声明。声明表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担任此职务,提名人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有无重大失信记录,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被提名人已通过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利害关系。
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方面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公司持股1%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不在持股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被提名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提名人保证声明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威发表声明,表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泉州水务鼎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威声明其与公司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赵威确认已通过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其不存在利害关系。赵威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也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赵威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
赵威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赵威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方面的工作经验。赵威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赵威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赵威过去十二个月内未出现特定情形,不是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场所采取禁入措施或处罚的人员,未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赵威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赵威郑重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辞去独立董事职务。赵威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及其他有关信息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如因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规定,将继续履行职责。
刘大进作为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泉州水务鼎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大进声明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刘大进确认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也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刘大进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刘大进确认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刘大进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方面的工作经验。刘大进及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
刘大进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刘大进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刘大进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刘大进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内容及其他有关信息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
谭丕强作为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泉州水务鼎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谭丕强声明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谭丕强确认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也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谭丕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谭丕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谭丕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方面的工作经验。谭丕强及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谭丕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候选人郑重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辞去独立董事职务。谭丕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内容及其他有关信息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8月30日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2025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秋志、林庆民、郑旭晖,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大进、谭丕强、赵威。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选举将通过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选举产生3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并与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五届董事会。新一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在新任董事就任前,第四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股东大会”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并更新了多项条款以符合最新的法律法规要求。例如,明确了法定代表人的职责,增加了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规定,调整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义务,优化了利润分配政策和内部审计制度。此外,公司还设立了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强化了监事会的职权。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与组织架构图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对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秋志先生、林庆民先生、郑旭晖先生,提名委员会认为他们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符合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履职能力。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他们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对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大进先生、谭丕强先生、赵威先生,提名委员会认为他们也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他们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审查意见发布日期为二〇二五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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