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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山东赫达(002810)8月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99.45万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8-04 07:5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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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8月1日收盘,山东赫达(002810)报收于13.36元,上涨1.21%,换手率1.52%,成交量4.88万手,成交额6493.36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8月1日,山东赫达主力资金净流出99.4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291.76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391.21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山东赫达已完成2023年可转换公司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工作,剩余募集资金135,851,533.99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公司公告汇总:“赫达转债”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8月4日至8月8日,回售价格为100.088元/张,目前“赫达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回售价格,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
  • 公司公告汇总:公司股票在2025年7月21日至8月1日期间,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6.85元/股的85%,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 公司公告汇总: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687,700股,成交总金额19,845,144元。

交易信息汇总

8月1日,山东赫达的资金流向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99.45万元;- 游资资金净流出291.76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入391.21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2023年可转换公司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2023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工作。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275.0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账户包括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开设的账户640282812,以及山东赫尔希胶囊有限公司在同一银行开设的账户640293924。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将剩余募集资金及银行结息共计135851533.99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关于赫达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回售价格为100.088元/张(含息、税),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8日,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8月13日,回售款划拨日为2025年8月14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2025年8月15日。回售申报期内“赫达转债”暂停转股,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赫达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赫达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关于赫达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票在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8月1日期间,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6.85元/股的85%,即14.3225元/股。若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预计将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根据《募集说明书》,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公司将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若公司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则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0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87,7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848%,最高成交价为12.07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10元/股,成交总金额19,845,14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公司未在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回购公司股份,且回购股份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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