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1日收盘,电投能源(002128)报收于20.09元,下跌0.2%,换手率0.33%,成交量7.51万手,成交额1.51亿元。
8月1日,电投能源的资金流向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2163.48万元,占总成交额14.35%;游资资金净流入579.82万元,占总成交额3.84%;散户资金净流入1583.66万元,占总成交额10.5%。
7月31日,电投能源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采取监管措施。8月1日,电投能源再次因相同原因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近日,电投能源收到内蒙古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8号。公司因以下问题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在2023年半年报中未披露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通过关联方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委托贷款方式投向募投项目事项;- 在2023年、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及2023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中,未披露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规定。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报送书面报告。公司已及时在2024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中披露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并将在规定期限内向内蒙古证监局报送书面报告。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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