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1日收盘,中盐化工(600328)报收于7.89元,较上周的8.45元下跌6.63%。本周,中盐化工7月28日盘中最高价报8.37元。8月1日盘中最低价报7.8元。中盐化工当前最新总市值115.69亿元,在化学原料板块市值排名14/56,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1515/5149。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参股公司减资之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参股公司中盐碱业向其股东太湖投资定向减资,使太湖投资不再持有中盐碱业股权,中盐碱业成为中盐化工全资子公司。交易金额为68.0866亿元,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6月30日,评估结果显示中盐碱业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0。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安排,不构成关联交易,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中盐碱业竞拍获得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大沁他拉地区天然碱采矿权,成交价格68.0866亿元,后续开发预计投资规模较大。中盐化工承诺承担竞拍矿权所需的银行保函费用及部分前期费用。标的公司尚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财务报表无任何资产、负债。本次交易有助于上市公司巩固在纯碱行业的龙头地位,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交易尚需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及其他必需的审批、备案或授权。中盐化工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减持股份,并采取措施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中盐化工将通过多种方式筹集所需资金,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参股公司减资之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摘要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参股公司减资之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摘要。本次交易涉及中盐化工参股公司中盐碱业向其股东中石油太湖(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定向减资,完成后中盐碱业将成为中盐化工全资子公司,交易金额为68.0866亿元。标的公司主营天然碱矿权获取及开发利用,本次交易有助于中盐化工巩固在纯碱行业的龙头地位,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也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安排。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不变,股权结构不受影响。标的公司竞拍天然碱采矿权成交价格为68.0866亿元,后续开发预计投资规模较大,所需资金由上市公司负责筹集。本次交易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其他必要审批程序。中盐化工及相关方已作出多项承诺,确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并采取措施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中盐化工关于参股公司减资之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修订说明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减资之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修订说明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参股公司中盐(内蒙古)碱业有限公司拟向中石油太湖(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定向减资。2025年7月24日,公司披露了《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参股公司减资之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为进一步说明标的公司竞拍的天然碱采矿权估值过程,本公司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了修订,并披露《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参股公司减资之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于重组报告书“第五章标的资产评估情况”补充了“三、标的公司竞拍的天然碱矿权估值过程情况”,并删除了本次补充后存在重复的“第五章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二、标的资产评估基本情况”之“(四)其他事项说明”、“第十二章其他重要事项”之“十、关于标的公司天然碱采矿权的价值分析”、“附件天然碱矿权价值《估值报告》主要内容”。
内蒙古加度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盐化工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加度律师事务所接受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茹家缘、杨静怡律师出席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就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意见。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并于7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会议通知,确定会议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通知中载明会议时间、地点、网络投票时间及程序、审议议案内容、股东权利及登记办法等信息。现场会议有1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持有669,780,187股,占总股本45.6779%。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律师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由交易所系统认证。本次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提出的议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合并统计后,表决事项获得有效通过。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中盐化工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在公司1605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周杰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共83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00,570,7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740%。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非累积投票议案:一是《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A股同意票数27,053,632股,占比87.8634%,反对票数3,054,153股,弃权票数682,770股;二是《关于为部分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A股同意票数696,355,347股,占比99.3982%,反对票数3,744,425股,弃权票数470,970股。其中,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控股股东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内蒙古加度律师事务所的茹家缘和杨静怡律师见证了此次会议,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31日发布此公告。
中盐化工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草案的问询函》的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328)于2025年7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草案的问询函。公司拟同意参股公司中盐(内蒙古)碱业有限公司向中石油太湖(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定向减资,完成后中盐碱业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问询函要求公司进一步说明天然碱法较合成法在成本方面的优势,以及在纯碱价格下降背景下投资天然碱项目的合理性和原因。此外,还需披露天然碱采矿权价款的资金来源及筹集安排,后续项目建设的资金投入计划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问询函还要求公司分析收益法中纯碱预测价格的合理性,并解释仅选用收益法的原因。最后,公司需补充披露天然碱项目建设所需取得的经营资质及审批手续,包括具体审批程序、审批部门、取得计划及时间安排,预计量产时间,并对相关风险进行提示。公司将按要求及时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盐化工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资料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8月8日上午9:30召开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地点为公司1605会议室。会议将审议多项议案,包括关于本次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重组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减资协议的议案等。本次重组涉及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石油太湖(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的中盐碱业,注册资本4000万元,太湖投资出资2040万元,占股51%,中盐化工出资1960万元,占股49%。中盐碱业以68.0866亿元竞得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大沁他拉地区天然碱采矿权。重组后,太湖投资通过减资退出,中盐化工将持有中盐碱业100%股权。减资金额为2040万元,交易价格为0元。此外,中盐化工拟为中盐碱业提供总额不超过68亿元的借款,用于支付竞拍所得天然碱采矿权价款。会议还将审议关于本次重组定价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重组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等。
内蒙古加度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盐化工股权激励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加度律师事务所为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3.33%。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为2022年8月9日,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8月9日届满。公司未发生禁止解除限售的情形,激励对象也未发生禁止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2023年业绩考核达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65%,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为35.87%,EVA完成114,498万元,均超过对标企业75分位值。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均为A等级。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18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20,5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公司后续将按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盐化工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重要内容提示: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上市股数为920556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8月11日。2025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规定,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将于2025年8月9日届满,解除限售比例为33.33%。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公司业绩考核达标和个人绩效考核合格。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65%,净利润较2020年年复合增长率为35.87%,EVA为114498万元,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本次共有118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205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特此公告。
中盐化工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和2024年12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预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高于10000万元,其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资金不高于50%,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资金不低于50%。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2.60元/股。回购实施期限分别为12个月和3个月。截至2025年7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903.65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16%,购买的最高价为7.98元/股、最低价为6.7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6704.11万元。2025年7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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