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30日收盘,尚纬股份(603333)报收于8.18元,上涨2.63%,换手率3.59%,成交量22.3万手,成交额1.81亿元。
7月30日,尚纬股份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入1842.22万元,占总成交额10.19%;游资资金净流出929.62万元,占总成交额5.14%;散户资金净流出912.6万元,占总成交额5.0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尚纬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福华通达化学股份公司(福华化学)收购尚纬股份进行了核查。福华化学拟以现金认购尚纬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福华化学具备主体资格,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收购的经济实力和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的管理能力。收购目的为认可尚纬股份长期投资价值和发展前景,提升管控和决策力,维护长期战略稳定。收购资金来源为自有或合法自筹资金,不涉及证券支付。本次收购已获福华化学和尚纬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批准及上交所、中国证监会同意。收购人承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本次收购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免于发出要约情形。财务顾问认为,收购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北京天驰君泰(成都)律师事务所为福华通达化学股份公司编制的《尚纬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出具法律意见书。福华化学拟以现金认购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不超过181,338,685股股票,占发行后总股本的42.21%。本次收购前,福华化学持有尚纬股份25.35%的股份,为控股股东,张华为实际控制人。收购完成后,控制权不变。收购目的为认可尚纬股份长期投资价值和发展前景,提升管控和决策力,维护长期战略稳定。收购资金来源为自有或合法自筹资金,不存在争议及潜在纠纷。本次收购触发要约收购义务,但符合免于发出要约条件。福华化学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股份。收购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前6个月内存在买卖尚纬股份股票的情况,副总经理吴伦飞已将自查期间股票交易收益交予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北京天驰君泰(成都)律师事务所就福华通达化学股份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福华化学拟以现金认购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不超过181,338,685股股票。发行完成后,福华化学将持有尚纬股份338,917,885股,占总股本42.21%,仍为控股股东。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福华化学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发行新股,且尚纬股份股东会同意其免于发出要约。本次收购已获福华化学董事会和尚纬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尚纬股份股东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福华化学在《收购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曾通过集中竞价及司法拍卖增持尚纬股份。副总经理吴伦飞存在买卖股票行为,已承诺不存在内幕交易。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收购符合免于发出要约条件,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显示,福华通达化学股份公司拟以现金认购尚纬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福华化学持有尚纬股份的比例将从25.35%增至42.21%,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经股东大会批准,福华化学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新股,可免于发出要约。本次发行还需经过股东大会、上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福华化学注册资本82,705.00万元,主营化工产品生产和销售,最近三年财务数据显示,2024年总资产1,344,052.07万元,净资产372,473.69万元,营业收入767,189.24万元,净利润60,271.22万元。福华化学及其实际控制人张华承诺保持尚纬股份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此外,福华化学在过去6个月内曾通过集中竞价增持尚纬股份3,057.92万股,占总股本4.92%,并参与司法拍卖获得李广胜所持股份。福华化学副总经理吴伦飞在自查期间存在少量买卖尚纬股份股票行为,已将收益交予上市公司。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