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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汇成股份(688403)7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180.42万元,占总成交额5.41%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7-31 01: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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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7月30日收盘,汇成股份(688403)报收于11.04元,上涨2.03%,换手率12.05%,成交量70.04万手,成交额7.72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7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180.42万元,占总成交额5.41%。
  • 公司公告汇总:汇成股份决定不提前赎回“汇成转债”,未来三个月内即使触发赎回条款也不行使赎回权利。

交易信息汇总

7月30日,汇成股份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4180.42万元,占总成交额5.41%;游资资金净流入958.64万元,占总成交额1.24%;散户资金净流入3221.78万元,占总成交额4.17%。

公司公告汇总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汇成转债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公司不提前赎回汇成转债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1,487,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14,870.00万元,期限六年,票面利率逐年递增,自2025年2月13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7.70元/股,后调整为7.61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汇成转债设有到期赎回条款和有条件赎回条款。自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7月29日,公司股票价格已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并在未来三个月内如触发赎回条款也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等在满足赎回条件前6个月内未交易汇成转债。公司将以2025年10月30日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赎回条款,董事会将再次决定是否行使赎回权利。保荐机构对本次不提前赎回事项无异议。

关于不提前赎回“汇成转债”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转债代码:118049 转债简称:汇成转债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汇成转债”的公告。公司股票自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7月29日期间,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汇成转债”当期转股价格7.61元/股的130%,即9.89元/股,已触发“汇成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汇成转债的议案》,决定本次不行使“汇成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汇成转债”。未来三个月内(即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10月29日期间),若“汇成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在此之后以2025年10月30日(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汇成转债”有条件赎回的权利。公司发行的114,87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4年9月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汇成转债”,债券代码“118049”,转股期限为2025年2月13日起至2030年8月6日,初始转股价格为7.70元/股,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转股价格调整为7.61元/股,于2025年5月16日生效。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汇成转债”满足本次赎回条件的前6个月内,不存在交易“汇成转债”的情形。公司将以2025年10月30日(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汇成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汇成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关于“汇成转债”2025年付息的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汇成转债”2025年付息的公告。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发行11,487,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14,870.00万元,期限六年,票面利率逐年递增,第一年为0.20%。债券于2024年9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简称“汇成转债”,代码118049。根据《募集说明书》,本次付息为第一年,计息期间为2024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6日,年票面利率为0.20%,每张面值100元的可转债兑息金额为0.20元(含税)。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6日,除息日和兑息日均为2025年8月7日。付息对象为截至2025年8月6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汇成转债”持有人。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确保利息按时支付。个人投资者需缴纳20%的利息所得税,实际派发利息为0.16元(税后)。居民企业自行缴纳所得税,非居民企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联系部门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7139968-7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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