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29日收盘,金杨股份(301210)报收于43.2元,上涨0.65%,换手率8.16%,成交量3.55万手,成交额1.51亿元。
7月29日,金杨股份的资金流向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入122.6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344.4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467.01万元。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为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此次股东会于2025年7月28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杨建林主持。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明确了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信息。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3,206,6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722%。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1.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73,195,660股,占99.9849%;2.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73,196,955股,占99.9867%。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也进行了单独计票。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显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建林主持,现场会议地点为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张马桥路168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08人,代表股份73,206,6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722%。中小股东共103人,代表股份2,056,2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41%。
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1.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73,195,660股,占99.9849%,反对7,778股,弃权3,251股;2.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73,196,955股,占99.9867%,反对6,883股,弃权2,851股。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王侃律师、钱晓波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股东会合法有效。特此公告。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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