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29日收盘,陆家嘴(600663)报收于9.45元,上涨0.0%,换手率0.23%,成交量7.12万手,成交额6723.58万元。
7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34.99万元,占总成交额2.01%;游资资金净流出414.74万元,占总成交额6.17%;散户资金净流入549.72万元,占总成交额8.18%。
陆家嘴2025年中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65.98亿元,同比上升33.91%;归母净利润8.15亿元,同比下降7.87%;扣非净利润8.28亿元,同比下降6.67%。其中2025年第二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23.8亿元,同比上升23.37%;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85亿元,同比下降30.1%;单季度扣非净利润2.08亿元,同比下降22.44%;负债率70.33%,投资收益9877.21万元,财务费用7.19亿元,毛利率50.8%。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显示,总资产为167,667,228,386.60元,比上年度末增长4.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4,914,822,849.11元,比上年度末增长1.20%。营业收入为6,597,644,522.1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91%。利润总额为1,607,021,649.1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15,355,326.80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8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734,939,611.8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6.9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27%,减少0.61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为0.1619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1.96%。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为94,510户。前10名股东中,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2.20%,持股数量为3,131,636,695股;上海浦东土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43%,持股数量为122,222,222股;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37%,持股数量为119,140,852股;东达(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17%,持股数量为109,081,583股。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中,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余额为5亿元,利率为3.17%;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余额为15亿元,利率为3.24%;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余额为25亿元,利率为3.10%;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余额为20亿元,利率为3.08%;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余额为25亿元,利率为2.80%;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余额为10亿元,利率为2.55%;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余额为5.5亿元,利率为2.90%;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余额为2.4亿元,利率为1.95%;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债券余额为1.5亿元,利率为2.20%;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余额为20亿元,利率为2.52%;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余额为11.9亿元,利率为2.19%;202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债券余额为6亿元,利率为1.87%;2025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债券余额为6亿元,利率为1.79%。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中,资产负债率为70.33%,EBITDA利息保障倍数为3.15。
就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绿岸公司名下部分土地存在污染及其相关事宜,公司自2022年4月起,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已累计发布了10次专项公告。绿岸公司已暂停相关开发、建设、销售工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在各方积极推动下,绿岸项目相关地块土壤现场治理工作已全部完成,相关后续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风险事项后续进展,审慎分析评估其对公司的影响,认真落实各项应对措施予以妥善处理,并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显示,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能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2025年上半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确认意见。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超额奖励分配比例的议案》和《关于2025年实行与公司业绩指标挂钩的超额奖励的议案》。此外,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邓佳悦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该任免事宜待股东大会选举后正式生效。邓佳悦现任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显示,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客观反映公司报告期间的财务与经营管理实际情况;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监事签署了《监事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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