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25日收盘,新凤鸣(603225)报收于12.52元,较上周的11.6元上涨7.93%。本周,新凤鸣7月25日盘中最高价报12.79元。7月21日盘中最低价报11.61元。新凤鸣当前最新总市值190.89亿元,在化学纤维板块市值排名3/24,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891/5148。
7月25日新凤鸣现909.6万元大宗交易。
近日新凤鸣披露,截至2025年7月18日公司股东户数为2.41万户,较7月10日减少199.0户,减幅为0.82%。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6.27万股增加至6.32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73.32万元。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庄奎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337,521,81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2.14%。庄奎龙先生本次解除质押52,220,000股,并再质押48,000,000股后,累计质押股份数为48,0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4.2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15%。庄奎龙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909,176,0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9.63%。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后,庄奎龙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48,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5.2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15%。公司总股本为1,524,654,505股。庄奎龙先生将其质押给西藏信托有限公司的52,22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并将48,000,000股再质押给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质押起始日为2025年7月23日,质押到期日为2026年1月23日,质押融资资金用途为个人投资需要。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由6.94元/股调整为6.72元/股。2.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原首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马建忠、沈世杰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6.72元/股。3.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上述股份回购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52,465.4319万元变更为152,455.4319万元,总股本将从152,465.4319万股变更为152,455.4319万股,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相应内容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备案手续。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4.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7月25日在公司二十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1.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由6.94元/股调整为6.72元/股。2.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原首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马建忠、沈世杰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6.72元/股。监事会认为上述调整和回购注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履祥路501号公司二十四楼会议室。网络投票系统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的交易时间段。会议审议议案为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媒体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00,000股,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52,465.4319万元变更为152,455.4319万元,总股本将从152,465.4319万股变更为152,455.4319万股。因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为: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由152,465.4319万元人民币变更为152,455.4319万元人民币;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由152,465.4319万股变更为152,455.4319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此外,公司“凤21转债”2025年1月1日至今转股186股尚未申请增加注册资本。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章程的修订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为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新凤鸣因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5元,回购价格由6.94元/股调整为6.72元/股。此外,因激励对象马建忠、沈世杰离职,公司将回购注销其持有的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72元/股。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决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回购注销原因是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马建忠、沈世杰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0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6.72元/股,涉及金额672,000.00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6.94元/股调整为6.72元/股。2025年7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5元,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因公司实施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6.94元/股调整为6.72元/股。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监事会均认为上述调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认为新凤鸣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