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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臣实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审议程序

来源:证星董秘互动 2025-07-24 17: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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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丽臣实业(001218)07月24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公司2022年净利仅1.1994亿元,却拿6,861.89万元进行股权激励是否合适?
丽臣实业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长远发展,公司实施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已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等必要程序。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441C000336号),截至2023年7月13日,公司已收到74位激励对象缴纳的投资款合计人民币6,255.5952万元,该部分资金充实了公司的净资产。经统计、测算,2023—2026年激励计划导致的股份支付费用分别为1,858.43万元、3,316.58万元、1,286.60万元和400.28万元,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各年度净利润指标有所影响,但整体影响不大。谢谢!

投资者:公司556万股股权激励方案,以22年为基数,23~25分别10%,21%,33%,公司业绩仅23年达到10%增长,24年没有达到21%增长,为何能够行权?
丽臣实业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根据公司经批准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考核年度:2024年)的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2年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1.00%。(上述净利润均以公司该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所载数据为准,净利润考核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5】第441A015478号),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02,498,638.73元,2024年度股份支付费用剔除所得税后金额为27,218,072.56元,因此,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为129,716,711.30元,较2022年增长22.53%,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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