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22日收盘,芳源股份(688148)报收于5.59元,上涨0.9%,换手率3.72%,成交量18.96万手,成交额1.06亿元。
7月22日,芳源股份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入31.65万元,占总成交额0.3%;- 游资资金净流出212.65万元,占总成交额2.0%;- 散户资金净流入181.01万元,占总成交额1.7%。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选举罗爱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 聘任罗爱平先生为总裁,谢宋树先生、龙全安先生为高级副总裁,吴芳女士、张斌先生、刘京星先生、陈万超先生为副总裁,吕海斌先生为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唐秀雷先生为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聘任黄敏龄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修订及制定公司多项规范运作制度,包括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16项制度和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及《自愿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供法律意见。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 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修订及制定部分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及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以及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稳定及股东权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举朱志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做好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选聘行为,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和财务信息质量。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规范公司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旨在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内部审计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审计质量,防范和控制风险。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自愿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的自愿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标准统一。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确保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依规履行义务。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旨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明确与子公司间的财产权益和经营管理责任。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旨在规范公司总裁行为,确保其忠实履行职责。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流程,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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