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18日收盘,尚纬股份(603333)报收于8.07元,较上周的8.02元上涨0.62%。本周,尚纬股份7月17日盘中最高价报8.26元。7月15日盘中最低价报7.83元。尚纬股份当前最新总市值50.16亿元,在电网设备板块市值排名55/121,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3101/5149。
7月17日尚纬股份公开信息显示,梁晓明、姜向东及刘思聪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及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尚纬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主要内容包括:-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福华化学,发行股票种类为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6.31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181,338,685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4,424.71万元,主要用于数智化升级及综合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营销中心及品牌推广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代表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尚纬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主要内容包括:-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发行对象为福华通达化学股份公司,发行股票种类为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6.31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181,338,685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4,424.71万元,主要用于数智化升级及综合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营销中心及品牌推广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代表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提议于2025年8月1日召开临时股东会。
尚纬股份将于2025年8月1日14点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地点为四川省乐山高新区迎宾大道18号。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1日9:15-15:00。会议审议议案包括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其子项、发行预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相关事宜、认购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修订等。各议案已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5日。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登记,个人股东需持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登记。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联系地址为四川省乐山高新区迎宾大道18号,联系电话为(0833)2595155。
尚纬股份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形。2025年2月22日,上交所对尚纬股份及控股股东李广胜等人予以通报批评,因李广胜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2000万元且公司未准确披露其持股信息。李广胜已归还占用资金,相关影响已消除。2024年10月28日,四川证监局对尚纬股份、李广胜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原因同上。2024年6月28日,上交所对公司及董事会秘书刘思聪予以口头警示,因未及时披露募投项目延期公告。2022年2月21日,上交所对时任董事会秘书姜向东予以口头警示,因其家属误操作减持公司股票。2022年2月10日,上交所对时任高管梁晓明予以口头警示,因其短线交易获利4080元,已上交公司。公司已采取多项整改措施,包括强化内控制度、组织法律法规学习等。
尚纬股份承诺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况,明确表示没有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的承诺,也没有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或补偿。
尚纬股份发布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旨在建立健全股东回报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规划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定,确保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可持续发展。在满足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形式包括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条件为年度可分配利润为正值、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现金流充裕且不影响持续经营。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若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分红比例可适当降低。股票股利分配需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情况决定。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设定不同现金分红比例。董事会负责制定利润分配方案,需经独立董事审核和股东会审议批准。如遇不可抗力或重大变化,公司可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董事会论证和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本规划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尚纬股份拟向控股股东福华化学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发行价格为6.3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4424.71万元,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福华化学以现金全额认购。发行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福华化学为公司控股股东,注册资本82705万元,主营化工产品。本次发行旨在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扩大营收规模和盈利能力、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及优化资金结构。发行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不变,福华化学仍为控股股东,张华仍为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业务收入结构亦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尚纬股份于2021年11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4,761,904股,每股发行价5.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1,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0,522.15万元。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32,584.9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358.32万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中国农业银行、兴业银行、乐山市商业银行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签署了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和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进行了变更。公司通过优化项目用地配置、严格管理费用等方式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10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节余募集资金28,106.5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附件。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福华化学出具了《承诺函》,主要内容包括: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未减持尚纬股份股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尚纬股份股票;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已持有的尚纬股份股票;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届满后减持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认购资金来源为合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使用尚纬股份及其关联方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持股的情形,不存在中介机构或相关人员违规持股的情形,不存在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尚纬股份对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填补回报措施。本次发行假设于2025年11月末完成,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为181,338,685股。假设2025年度净利润分别增长20%、持平或下降20%,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将受到影响。公司提醒投资者,相关假设不代表盈利预测,不构成投资建议。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增加,短期内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可能下降,存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公司强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行业发展趋势,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实力。为应对摊薄风险,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和人才建设、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确保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尚纬股份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4,424.71万元,主要用于三个项目:数智化升级及综合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营销中心及品牌推广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数智化升级项目拟构建以MES为核心的智能制造协同平台,深度融合ERP、APS、机器视觉等技术,提升公司数字化管理水平和生产智能化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营销中心及品牌推广建设项目将在国内重点省市及国外区域升级或新建营销网点,提高公司客户服务能力和品牌知名度。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旨在降低公司负债水平,优化财务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本次发行将提升公司资本实力和资产规模,优化财务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推动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本次发行对象为福华通达化学股份公司,福华化学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157,579,2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35%。本次发行完成后,福华化学持股比例将超过30%,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福华化学已承诺其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待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福华化学免于发出收购要约后,福华化学在本次发行中取得公司向其发行新股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条件。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发行方案和预案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编制了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制订了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填补回报措施。公司与控股股东福华通达化学股份公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构成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发行完成后,福华化学持股比例将超过30%,触发要约收购义务,但福华化学承诺限售期内不转让股份,可免于发出收购要约。公司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本次发行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尚纬股份发布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旨在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供支持。董事会负责编制报告并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于2021年11月非公开发行A股104,761,904股,每股发行价5.88元,募集资金总额61,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0,522.15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投项目32,584.9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358.32万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和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和主体进行了变更,导致实际投资金额减少。此外,公司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和管理,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并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额外收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将节余募集资金28,106.5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且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一致。
尚纬股份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募集资金应集中管理、周密计划、预算控制、规范运作、公开透明。募集资金须按招股说明书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协议内容包括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专户账号、涉及项目、存放金额等。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按照承诺的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使用,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财务部门应设立台账记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出现异常情形时,公司应及时重新论证并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募集资金不得通过质押、委托贷款等方式变相改变用途,不得为关联人提供便利。公司可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需符合相关规定。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公告。公司应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并披露专项报告。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持续关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尚纬股份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尚纬股份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满足经营战略实施和业务发展需求,增强资本实力,提升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本次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福华化学,发行股票种类为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6.3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募集资金将用于数智化升级及综合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营销中心及品牌推广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认为,本次发行符合国家能源转型战略导向,有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扩大营收规模和盈利能力,优化资金结构,满足资金需求。同时,通过股权融资可以优化资本结构,增强财务稳健性,减少偿债压力,促进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实现。此外,本次发行有助于提升公司数字化管理水平,助力企业数字化转型,增强市场响应能力和持续创新动能。本次发行方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在股东会上接受股东公平表决,确保方案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公司还制定了具体措施以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包括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和人才建设等。
尚纬股份拟向福华化学发行股票181,338,685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剔除库存股后的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621,527,586股,福华化学持有157,579,200股,持股比例为25.35%,为公司控股股东;张华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张华通过福华化学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升至42.21%(剔除库存股后为43.13%),福华化学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张华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福华化学的企业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未上市),法定代表人张华,注册资本82,705万元,成立日期2007年12月10日,经营范围包括农药生产、化工产品生产等。福华化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2025年7月16日,公司与福华化学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发行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等有关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尚纬股份收购报告书摘要显示,福华通达化学股份公司拟以现金认购尚纬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福华化学持有尚纬股份的比例将从25.35%增至42.21%,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新股导致持股超过30%,且承诺3年内不转让新股,可免于发出要约。福华化学已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股份。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事项已获福华化学和尚纬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发行价格为6.31元/股,认购数量不超过181,338,685股,认购金额不超过1,144,247,102.35元。本次发行尚需经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福华化学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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