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11日收盘,杭萧钢构(600477)报收于2.75元,上涨0.0%,换手率1.16%,成交量27.58万手,成交额7577.14万元。
7月11日,杭萧钢构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391.83万元,占总成交额5.17%;游资资金净流出286.11万元,占总成交额3.78%;散户资金净流入677.94万元,占总成交额8.95%。
杭萧钢构发布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0.035元(含税)。-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6日。- 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7月17日。- 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20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总股本2,368,966,15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9,997,714股不参与利润分配,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总数为2,358,968,436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2,563,895.26元(含税)。- 除由公司自行发放现金红利的股东外,其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 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单银木先生和单际华先生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于QFII股东,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法务部,联系电话:0571-87245217、0571-87246788-6045。-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1日。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分红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包括:-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杭萧钢构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用于合特光电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2025年6月20日,公司总股本2,368,966,150股,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9,997,714股,不参与利润分配。-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35元(含税),实际参与分红的股份总数为2,358,968,436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2,563,895.26元(含税)。-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根据实际分派和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均为2.48元/股,影响绝对值小于1%。-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为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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