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近日公布了华平股份(300074)作为被告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详细内容如下:
案号:(2024)沪0115民初63954号
- 标题: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案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一、被告某某公司4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某某公司22021年12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的物业费328,147.60元; 二、被告某某公司4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某某公司2逾期支付物业费的利息损失(以14,915.80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1日起算;以44,747.40元为基数,自2022年4月1日起算;以44,747.40元为基数,自2022年7月1日起算;以44,747.40元为基数,自2022年10月1日起算;以44,747.40元为基数,自2023年1月1日起算;以44,747.40元为基数,自2023年4月1日起算;以44,747.40元为基数,自2023年7月1日起算;以44,747.40元为基数,自2023年10月1日起算;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均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 三、被告某某公司4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某某公司22023年2月1日至2024年6月12日的能耗费29,544.24元; 四、被告某某公司4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某某公司2逾期支付能耗费的利息损失(以29,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某某公司2
- 被告:国某某集团有限公司
- 被告:某某公司4
- 判决日期:2024年12月2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当事人公司/机构全名是通过与相关诉讼立案主体关联获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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