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9日收盘,景旺电子(603228)报收于50.27元,下跌0.55%,换手率5.52%,成交量51.01万手,成交额25.98亿元。
7月9日,景旺电子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9095.53万元,占总成交额3.5%;游资资金净流出8980.79万元,占总成交额3.46%;散户资金净流出114.74万元,占总成交额0.04%。
景旺电子于2025年7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对触发回购情形的177,64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9.39元/股,以及对108,128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回购原因包括激励对象离职和个人层面考核未完全达标。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预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将有所变化,但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合法合规,不会对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及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应手续。
根据公司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25年7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数量2457312份,行权人数441人,行权价格14.52元/份,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行权有效期为2025年6月13日至2026年6月12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后第二个交易日上市交易。公司将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4.52元/股。本次调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调整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调整及相关事项符合规定,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公司还需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相应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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