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7月1日*ST万方公开信息显示,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玉、财务总监谌志旺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2025年1月24日,*ST万方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2000万元至2500万元,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为300万元至450万元,未预计2024年度营业收入。4月18日,*ST万方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营业收入为38000万元至40000万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22000万元至24000万元,净利润修正为1000万元至1500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亏损400万元至600万元。同时,因预计2024年度扣非后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ST万方首次提示年度报告披露后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4月28日,*ST万方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营业收入为39147.03万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22751.39万元,净利润为1065.16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亏损460.13万元,公司股票交易因此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处罚决定如下:
对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二、对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玉、财务总监谌志旺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