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近日公布了中联重科(000157)作为原告的《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详细内容如下:
案号:(2024)湘0104民初15713号
- 标题: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一、限被告北京B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A公司货款68,689.5元,违约金5,460元(暂计算至2024年5月20日,此后以逾期货款为基数,按照万分之三/日标准顺延计付至完全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郭某华对被告B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当事人信息:
- 判决日期:2024年11月15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当事人公司/机构全名是通过与相关诉讼立案主体关联获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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