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6月13日收盘,菱电电控(688667)报收于51.51元,较上周的54.48元下跌5.45%。本周,菱电电控6月9日盘中最高价报55.86元。6月13日盘中最低价报51.38元。菱电电控当前最新总市值26.69亿元,在汽车零部件板块市值排名203/229,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4450/5150。
6月12日业绩说明会,网络公司参加了由湖北省上市公司协会主办、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承办的“‘提质增效强信心 稳中求进促发展’——湖北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在全景路演(https://rs.p5w.net)召开了集体业绩说明会暨菱电电控 2024 年度暨 2025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互动的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交流,现场提问的内容如下:
问:公司在开发新客户,尤其是乘用车 EMS 和电动化产品领域客户时,采取了哪些具体策略,目前已成功开拓的典型新客户有哪些,合作进展如何?答:EMS 产业化周期较长,公司与国内主流乘用车客户理想、长安、零跑、广汽等客户都有合作,报告期内公司量产的乘用车主要是理想和零跑。
问:能否介绍下二季度以来,公司订单的整体变化情况,哪些业务板块订单增长明显,增长背后是受哪些客户需求或市场因素驱动?答:公司产品主要供应主机厂和发动机厂,其背后增长逻辑取决于主机厂客户车型销量情况,公司二季度业绩情况请关注后续定期报告。
问:在开发海外客户方面,公司有怎样的规划和行动,目前海外客户开发进度、已合作客户数量及订单规模如何,二季度海外订单与一季度相比有无增长?答:公司正在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包括国内主机厂的海外本地化需求和海外主机厂的 EMS 需求。目前公司已向部分海外主机厂供货,同时与国内某主机厂保持密切联系,积极跟进其车型在海外市场的本地化需求。
问:针对不同类型客户(如长期合作客户、新开发客户 ),公司在订单交付、售后服务等方面有哪些差异化举措,这些举措对二季度订单维护和增长起到了怎样的作用?答:公司向客户保质保量及时交付产品,积极响应客户售后需求,这也是主机厂对一级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问:公司当下业务中,处于量产阶段的核心产品有哪些,这些量产产品在客户开发和市场推广上,与研发阶段产品有哪些不同侧重点?答:公司提供的产品主要是汽油 EMS、混动 EMS、VCU、GCU/MCU、PCU 等产品。
问:贵司后续是否有可能为小米 yu7 供混动 EMS 产品?答:公司尚未供应小米汽车产品,公司将持续关注小米汽车后续的混动产品需求。
问:贵司今年海外项目是否有进展?答:公司部分海外项目已经开始陆续供货。
问:公司增发收购对中小股民的影响?答:公司已在交易报告书中披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问:贵司 2024 年回款的平均账期是多久,目前主流车企承诺 60 天回款对贵司财务回款有何影响?答:公司 2024 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为 2.89。
问:请菱电电控二季度营收预期如何?答:请您关注后续定期报告。
问:菱电电控的重组业务能给菱电电控带来多少增收预期?答:奥易克斯 2024 年的营业收入为 4.7 亿元,更多情况请您查看交易报告书。
问:贵司每股未分配利润达 9 元,目前股价低于发行价,贵司是否考虑今年大额分红,升投资者信心?答:公司分红情况请关注后续相关公告信息。
问:贵司与江淮的合作进展如何?答:公司与江淮在 EMS、VCU、电机控制器领域都有合作。
菱电电控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6月13日15点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清水路特8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会议将审议多项议案,包括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江苏奥易克斯汽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8.4260%股份的交易方案,交易对价为47760万元,其中44900.59万元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2859.41万元以现金支付。交易对象包括北京兰之穹信息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合伙)等27名股东。发行股份种类为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35.71元/股,发行数量为12573664股。锁定期安排为业绩承诺方36个月,其他交易对方6至12个月不等。会议还将审议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等议案,并审议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此外,会议将审议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菱电电控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公告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江苏奥易克斯汽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8.4260%股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对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进行核查。核查范围涵盖上市公司及其相关人员、标的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交易对方及其相关人员、中介机构及经办人员、前述人员直系亲属及其他知情人。自查期间为2024年7月16日至2025年5月28日。核查结果显示,部分自然人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包括吴章华、袁兵、朱坤。吴章华作为上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在2024年12月5日卖出670,000股。袁兵为上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杰之配偶,在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累计买入9,900股,卖出3,600股。朱坤为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朱淑娟的父亲及上市公司软件工程师,在2024年7月17日至2025年1月15日期间累计买入1,000股,卖出1,200股。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出具自查报告或说明与承诺,表示其买卖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相关机构在自查期间未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核查后认为,上述买卖行为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核查意见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江苏奥易克斯汽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8.4260%股份。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进行核查。核查范围涵盖上市公司及其相关人员、标的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交易对方及其相关人员、中介机构及经办人员、前述人员直系亲属及其他知情人。自查期间为2024年7月16日至2025年5月28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明及自查报告,相关自然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如下:吴章华(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累计卖出670,000股;袁兵(董事、副总经理王杰之配偶)累计买入9,900股,卖出3,600股;朱坤(证券事务代表朱淑娟之父、软件工程师)累计买入1,000股,卖出1,200股。相关机构在自查期间未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吴章华、袁兵、朱坤及王杰、朱淑娟分别出具自查报告及承诺,表明其买卖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在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上述买卖行为不属于内幕交易,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菱电电控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江苏奥易克斯汽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8.4260%股份。自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相关人员、标的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交易对方及其相关人员、相关中介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前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及其他知悉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自查期间为2024年7月16日至2025年5月28日。核查结果显示,部分自然人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吴章华作为上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在2024年12月5日卖出670,000股。袁兵作为上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杰之配偶,在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累计买入9,900股并卖出3,600股。朱坤作为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朱淑娟的父亲及上市公司软件工程师,在2024年7月17日至2025年1月15日期间累计买入1,000股并卖出1,200股。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出具自查报告或说明与承诺,表示其买卖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相关机构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为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方案、发行股份对象涉及外国投资者、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等多项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7位,代表股份30,750,0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3490%。其中,中小投资者共23位,代表股份299,6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783%。所有议案均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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