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22日收盘,杭华股份(688571)报收于7.13元,下跌4.68%,换手率1.76%,成交量7.4万手,成交额5376.67万元。
投资者: 请问公司业绩增长缓慢,二级投资市场走势长期疲软,机构参与积极性不高,控制股东不但不积极稳定股价做好市值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反而在股价处于现在的低价位仍要咨价减持公司股价,是对公司未来发展不看好和公司现在经营状况出现恶化的前兆吗?
董秘: 感谢您对杭华股份的关注!作为公司股东之一的杭州协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协丰投资”)系公司IPO前设立的员工持股激励平台,自成立以来已伴随公司发展十余载。在协丰投资全体合伙人的共同努力下,公司经营业绩保持稳健增长态势,出于部分合伙人合理的资金规划需求,本次通过二级市场减持系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前提下进行的市场化行为。目前公司经营状况稳定,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通过协丰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自愿承诺不参与本次减持计划。协丰投资本次减持采用市场化询价转让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亦在最大程度降低对二级市场影响。
5月22日,杭华股份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641.4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33.4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608.01万元。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杭州协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询价转让109166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0%。转让原因是为了满足自身资金需求。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协丰投资与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共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262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09%,杭实集团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出让方声明所持股份已经解除限售,权属清晰,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为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接受委托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的证券公司为中金公司。杭华股份不存在经营风险,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变更的情形,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受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杭州协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托,组织实施杭华股份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根据相关法规,中金公司对转让方资格进行了核查。协丰投资成立于2013年8月22日,出资额为3,085.0156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朱柏冬,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核查结果显示,协丰投资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等终止情形,未违反股份减持规定或承诺,与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持一致行动。协丰投资本次拟转让股份为首发前股份,不存在权利受限或禁止转让情形,非国有企业,不存在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情形,且已履行必要审议或审批程序。转让方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但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转让方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参与此次询价转让。中金公司认为,协丰投资符合参与本次询价转让的条件。
根据2025年5月22日询价申购情况,初步确定的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6.51元/股。参与本次询价转让报价的机构投资者家数为18家,涵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期货公司等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本次询价转让报价的机构投资者合计有效认购股份数量为25,870,000股,对应的有效认购倍数约为2.37倍。本次询价转让拟转让股份已获全额认购,初步确定受让方为11家投资者,拟受让股份总数为10,916,677股。风险提示方面,本次询价转让受让方及受让股数仅为初步结果,尚存在拟转让股份被司法冻结、扣划等风险。询价转让的最终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本次询价转让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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