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近日公布了潍柴动力(000338)作为原告的《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详细内容如下:
案号:(2024)苏0509民初15660号
- 标题: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 裁判结果:一、被告苏州XX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济南XX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无锡XX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山东XX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原告潍柴XX股份有限公司第1705556号“”、第9324221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二、被告苏州XX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潍柴XX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万元,被告济南XX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就其中7000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无锡XX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就其中13000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山东XX科技有限公司就其中5000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采用转账支付,请汇入原告潍柴XX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或汇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三、驳回原告潍柴XX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潍柴XX股份有限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山东XX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鑫汇泉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被告:无锡XX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无锡思杰共轨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被告:济南XX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济南东和通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被告:苏州XX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湘翠汽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判决日期:2025年3月10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当事人公司/机构全名是通过与相关诉讼立案主体关联获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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