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金盾股份(300411)04月17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请问贵公司抗诉案件终审是否业绩预告?
金盾股份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收到浙江高院再审判决书后已进行了公告。公司将于4月24日披露年度报告及一季度报告,敬请关注公司定期报告。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投资者:请问贵司怎么处理抗诉案件所返还资金,是作为年度利润进行分红?还是作为涵道推进器产业化的新公司启动资金?
金盾股份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对于抗诉案件的返还资金,公司将补充作为流动资金。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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