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28日收盘,汇通能源(600605)报收于36.47元,上涨0.63%,换手率1.06%,成交量2.2万手,成交额8047.26万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89.1万元,占总成交额3.59%;游资资金净流入25.86万元,占总成交额0.32%;散户资金净流出314.96万元,占总成交额3.91%。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在兴国宾馆召开,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7名。会议由董事Dai Zilong先生主持,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的议案,调整后的专门委员会包括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 关于聘任联席总经理的议案,聘任童星先生为公司联席总经理,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相同。3. 关于修订《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4. 关于制订《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5.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董事Dai Zilong先生、童星先生、王勇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3月28日在上海市长宁区兴国路78号兴国宾馆召开,出席股东和代理人共7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6,814,6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376%。会议由董事Dai Zilong主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年度报告及摘要、支付2024年度审计费用、使用闲置资金理财、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董事长薪酬等议案。其中,关于使用闲置资金理财的议案同意比例为96.3453%,关于董事长薪酬的议案同意比例为99.3946%。此外,选举产生了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就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3月28日在上海市长宁区兴国路78号兴国宾馆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董事Dai Zilong主持,董事长黄颖以通讯方式参会。共有75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6,814,6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4%。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支付2024年度审计费用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资金理财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关于董事长薪酬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工作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职权、职责,规范其行为。细则规定了总经理、联席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明确不得担任的情形,如无民事行为能力、犯罪记录、破产责任等。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可设联席总经理一名,均由董事会聘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总经理行使主持生产经营、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内部管理方案等职权,需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确保公司运营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细则还规定了总经理的资金运用、资产运用、合同签订等审批权限,强调总经理应遵守忠实义务,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损害公司利益。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财务负责人分管财务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等事务。公司实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讨论公司重大事项,并形成会议决议。总经理应根据董事会要求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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