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青宝(300052.SZ)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以及相关责任人员未勤勉尽责。深圳证监局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公司已对相关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事项做出会计差错更正,并已对2019年度至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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