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19日收盘,睿能科技(603933)报收于17.31元,下跌0.17%,换手率1.86%,成交量3.85万手,成交额6647.97万元。
睿能科技2025年3月19日的资金流向显示,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36.25万元,占总成交额5.06%;游资资金净流入157.86万元,占总成交额2.37%;散户资金净流入178.39万元,占总成交额2.68%。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杨维坚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首发募投项目全部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并注销专户的议案》。公司首发募投项目已满足结项条件,董事会同意将首发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9,345.59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4,065.75万元,实际金额以销户结清时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同时注销首发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募集资金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在满足付款条件时,通过自有资金支付相关款项。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4月10日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4月10日14点00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C区26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的交易时间段。
会议审议议案为《关于首发募投项目全部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并注销专户的议案》,该议案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3月20日披露。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通过任一账户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4月3日。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办理登记手续,登记时间为2025年4月7日—4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会务联系方式: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C区26号楼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0591-88267278,传真:0591-87881220。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宣布首发募投项目全部结项。截至2025年3月18日,节余募集资金9,345.59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4,065.75万元),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19.83%,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首发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首发募投项目全部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并注销专户的议案》。节余资金包括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公司将在满足付款条件时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518,53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471,204,396.22元。截至2025年3月18日,已投入募集资金44,669.36万元,节余9,345.59万元。
节余主要原因: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合理控制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投资收益和存款利息收入。累计取得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合计6,894.51万元(含税),其中未使用的金额为4,065.75万元。
公司将注销首发募集资金专户,并终止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首发募投项目全部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并注销专户的议案》。公司同意将首发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9,345.59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4,065.75万元,实际金额以销户结清时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同时注销首发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5年3月18日,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针织横机电脑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节余2,748.11万元;针织袜机电脑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节余937.47万元;收购奇电电气100%股权项目节余214.98万元;变更后尚未指定用途的募集资金节余1,379.28万元;未使用的孳息4,065.75万元。
节余主要原因包括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合理、节约、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并通过现金管理和存款利息增加了收益。公司计划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促进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终止相关监管协议。
东吴证券作为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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