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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股市必读:东方盛虹(000301)董秘有最新回复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3-18 02: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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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17日收盘,东方盛虹(000301)报收于9.06元,下跌0.77%,换手率0.18%,成交量11.91万手,成交额1.08亿元。

董秘最新回复

投资者: 公司既有锂电池材料业务也有硫磺产能,有没有考虑介入固态电池生产?
董秘: 您好!公司暂无相关项目规划。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投资者: 盛虹动能的泰州25GWh和张家港60GWh的项目目前进展如何?动能公司是否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董秘: 您好!盛虹动能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不是上市公司控股或参股的子公司。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64.62万元,占总成交额5.21%。
  • 公司公告汇总:东方盛虹将于2025年3月24日支付“盛虹转债”第四年利息,每10张利息为15.00元(含税)。

交易信息汇总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64.62万元,占总成交额5.21%;游资资金净流入493.0万元,占总成交额4.55%;散户资金净流入71.62万元,占总成交额0.66%。

公司公告汇总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3月24日(因3月22日为休息日顺延)按面值支付“盛虹转债”第四年利息,每10张(面值1,000元)利息为15.00元(含税)。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3月21日,除息日及付息日均为2025年3月24日。“盛虹转债”票面利率分别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到期赎回价为108元(含最后一期利息)。凡在2025年3月21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5年3月21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下一付息期起息日为2025年3月22日,利率为1.80%。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25年3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盛虹转债”持有人。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税率20%,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12.00元;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15.00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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