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14日收盘,润禾材料(300727)报收于41.9元,下跌0.8%,换手率4.49%,成交量5.12万手,成交额2.12亿元。
润禾材料2025年3月14日的资金流向显示,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993.29万元,占总成交额4.69%;游资资金净流入510.2万元,占总成交额2.41%;散户资金净流入483.09万元,占总成交额2.28%。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润禾材料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拟申请总额不超过25亿元的综合授信,有效期两年。- 《润禾材料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拟开展不超过3亿元的票据池业务,有效期12个月。- 《润禾材料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拟与多家银行开展不超过3亿元的资产池业务,有效期12个月。- 《润禾材料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理预计,不影响主营业务。- 《润禾材料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拟开展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12个月。- 《润禾材料关于提前赎回润禾转债的议案》,因公司股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同意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润禾材料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润禾材料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票据池业务,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审议通过《润禾材料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资产池业务,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审议通过《润禾材料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额度详见相关公告。- 审议通过《润禾材料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4月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时间为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3月26日。会议审议事项包括: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开展票据池业务、开展资产池业务以及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前三个议案需经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第四个议案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期限12个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公司及子公司将仅与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涉及关联方。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旨在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不以投机为目的。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公司拟与银行开展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票据池业务,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票据池业务包括票据托管和托收、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合作银行为中国农业银行、宁波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杭州银行、浙商银行、南京银行。授权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担保方式包括最高额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公司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的担保,其中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低于70%的不超过50,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有效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汇率波动风险。业务目的为有效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遵循稳健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交易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交易币种限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所使用的币种如美元、欧元等;交易对手为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交易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主要风险包括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和交易违约风险。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加强对汇率研究分析,定期审计业务操作情况,确保交易对手资质合法。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公司拟与浙商银行、工商银行、宁波银行、杭州银行、中信银行、南京银行开展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资产池业务,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资产池业务指协议银行为企业提供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涵盖金融资产入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入池资产包括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资产池项下票据池业务提供票据托管、托收、质押融资、贴现、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服务。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接受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润禾材料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法律意见书。润禾材料于2021年10月至2022年7月期间,经过多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2022年3月2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的发行申请;2022年6月22日,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2022年7月27日,公司成功发行29,235.00万元可转债,并于2022年8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时,公司有权决定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自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3月13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触发赎回条件。2025年3月1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提前赎回“润禾转债”的议案。公司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润禾材料提前赎回“润禾转债”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292.35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9,235.00万元。可转债于2022年8月11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润禾转债”,债券代码“123152”。转股期自2023年1月30日至2028年7月20日。转股价格经过多次调整,最终调整为28.81元/股。自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3月13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赎回价格为100.87元/张(含息、含税),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4月11日。赎回日后,“润禾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并于深交所摘牌。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未交易“润禾转债”。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润禾转债的公告。润禾转债(债券代码:123152)赎回价格为100.87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赎回条件满足日为2025年3月13日,停止交易日为2025年4月9日,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4月11日,赎回日为2025年4月14日,停止转股日为2025年4月14日,赎回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4月17日,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为2025年4月21日。截至2025年4月11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润禾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持有人需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润禾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润禾转债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特别提示:债券代码:123152;债券简称:润禾转债;可转债赎回价格:100.87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可转债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年3月13日;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5年4月9日;可转债赎回登记日:2025年4月11日;可转债赎回日:2025年4月14日;可转债停止转股日:2025年4月14日;赎回类别:全部赎回。截至2025年4月11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润禾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持有人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否则不能转股。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董事会,同意行使“润禾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赎回价格为100.87元/张,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i为1.20%,t为266天。赎回对象为截至赎回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润禾转债”持有人。赎回程序包括停止交易、停止转股、资金到账等步骤。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等在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无交易“润禾转债”的情况。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自2023年6月21日至2025年3月13日,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润禾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剑平、俞彩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海协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海咏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麻金翠的持股比例从64.3135%降至59.9681%,主要由于主动减持及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期间,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046,37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1123%。此外,公司可转债“润禾转债”转股及限制性股票归属使公司总股本增至130,011,740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1.233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浙江润禾控股有限公司、叶剑平、俞彩娟、宁海协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海咏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麻金翠。变动原因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股份,以及公司可转债转股和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截至2023年6月2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82,011,991股,占公司总股本64.3135%。自2023年6月21日至2025年3月13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4,046,37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3.1123%,同时因可转债转股及股权激励归属,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0,011,740股,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1.2331%。最终,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77,965,621股,占公司总股本59.9681%。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等权利限制,且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叶剑平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俞彩娟任副总经理,两人最近3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从64.3135%降至59.9681%,主要由于主动减持及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期间,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046,37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1123%。此外,公司可转债“润禾转债”转股及限制性股票归属使公司总股本增至130,011,740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1.233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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