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7日收盘,中伟股份(300919)报收于37.25元,下跌1.79%,换手率0.83%,成交量7.52万手,成交额2.81亿元。
投资者: 最近印尼暴雨袭击,雅加达等地遭洪水和山体滑坡。请问贵公司的在印尼的工厂是否受到影响?有没有受到自然灾害的损失?公司对自然灾害的风险如何把控,有无保险公司承保?
董秘: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印尼地处赤道附近,有明显干湿季,各地区雨季时间和降雨量并不完全一样。为落实当地主管部门及公司内部管理要求,公司制定了相关应急处理方案,且投保财产等相关保险。目前公司在印尼的工厂未受到自然灾害影响,生产经营平稳有序。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中伟股份2025-03-07信息汇总- 主力资金净流出2609.21万元,占总成交额9.27%- 游资资金净流入1329.36万元,占总成交额4.72%- 散户资金净流入1279.84万元,占总成交额4.55%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确保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业务持续发展。- 《关于公司2025年度套期保值计划的议案》:开展商品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理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上述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的证券投资、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套期保值业务,防范风险并确保信息披露合规。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经公司同意,各子公司不得擅自操作此类业务。公司进行证券投资需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安全、量力而行、效益优先”的原则,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套期保值业务应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和原材料,总头寸数量不得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公司设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相关业务的管理,包括信息收集、策略制定、日常管理和风险监控。审批权限方面,证券投资额度超过一定标准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还建立了内部操作流程、授权制度、信息隔离措施、风险管理和应急处理预案,确保业务合规运作。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负责会议筹备、文件保管等事务,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聘任。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监事会、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总裁提议时。提议召开临时会议需提交书面提议,明确提议人信息、理由、时间和提案内容。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定期会议)或三日(临时会议)发出,包含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内容。董事应亲自出席,若缺席需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并提供明确意见。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决议需过半数董事赞成,特定事项需更多董事同意。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名称为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37,089,814元,住所位于贵州省铜仁市大龙经济开发区。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新材料、电池及新能源的研发、生产、加工与销售等。公司股份总数为937,089,814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章程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与运作规则。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等重大事项。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监事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监督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等。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调连续性和稳定性,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需依法进行,并通知债权人。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前者每年召开一次,后者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案需属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股东大会通知须提前公告,确保股东知情权。会议应设现场会场,并提供网络投票等便利方式。董事、监事及高管需出席并接受股东质询。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决议应及时公告,会议记录需详实保存。规则由董事会解释并负责修订,经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确保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则指出,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监事会主席兼任办公室负责人并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每6个月至少一次)和临时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定期)或三日(临时)送达全体监事。特定情况下,如董事或高管行为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等,监事会应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应以现场方式召开,紧急情况下可采用通讯表决。会议需过半数监事出席方能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会议记录由监事会办公室负责整理并保存十年。规则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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