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4日收盘,兖矿能源(600188)报收于13.11元,下跌1.87%,换手率0.4%,成交量23.8万手,成交额3.12亿元。
投资者: 公司目前进行的国际并购进展如何?
董秘: 公司有意向以兖煤加拿大公司股权评估作价2.86亿美元以及不超过0.9亿美元现金出资,认购澳大利亚高地资源公司增发股份。有关情况请参阅公司日期为2024年9月23日的关于并购HighfieldResourcesLimited的公告。如有任何重要进展,公司将按披露规则发布交易进展公告。
资金流向方面,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544.26万元,占总成交额11.35%;游资资金净流入1568.67万元,占总成交额5.02%;散户资金净流入1975.59万元,占总成交额6.33%。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上市股数为36,738,702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3月7日。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解禁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第二批限售股份的议案,确认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同意为1,171名激励对象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本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3%。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公司业绩考核达标,以及个人绩效考核合格。公司2023年度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为184.50%,高于同行业均值139.24%;扣非每股收益为3.75元/股,高于同行业均值1.30元/股。
本次共有1,171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673.8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6%。上市流通数量为36,738,702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律所对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进行了审查。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于2025年2月23日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公司业绩考核达标,个人绩效考核合格。2023年度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为184.50%,每股收益为3.75元/股,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1,162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5名不合格,9名达标但系数为0.8。
本次解除限售涉及1,171名激励对象,共3,673.870万股,占总股本0.366%。此外,因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回购价格调整为1.4033元/股,数量调整为7,718.802万股。公司拟回购注销237.986万股,涉及41名激励对象,回购资金总额约427.406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公司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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