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2月18日收盘,天能重工(300569)报收于4.53元,下跌3.41%,换手率1.13%,成交量11.51万手,成交额5300.96万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22.7万元,占总成交额11.75%;游资资金净流入489.53万元,占总成交额9.23%;散户资金净流入133.16万元,占总成交额2.51%。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2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天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因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6.72元/股),已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鉴于目前股价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期发展内在价值,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公司决定本次不行使“天能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且未来六个月内(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8月17日)如再次触发该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期间从2025年8月18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决定是否行使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自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2月18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即6.72元/股),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天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且未来六个月内(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8月17日)如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5年8月18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决定是否行使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公司发布关于“天能转债”回售的第七次提示性公告。特别提示:回售价格为100.795元/张(含息税),回售条件满足日为2025年2月7日,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20日,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2月25日,回售款划拨日为2025年2月26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2025年2月27日。回售期内暂停转股,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公司股票自2024年12月19日至2025年2月7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天能转债”转股价格7.47元/股的70%,即5.23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天能转债”回售条款生效。回售价格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i=2.50%,t=116天,计算得出IA=0.795元/张,回售价格为100.795元/张(含息、税)。不同投资者实际所得有所不同,具体见公告。回售申报期内,持有人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期内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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