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2月12日收盘,肯特股份(301591)报收于40.5元,上涨4.38%,换手率18.65%,成交量3.92万手,成交额1.56亿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67.67万元,占总成交额3.63%;游资资金净流入762.3万元,占总成交额4.88%;散户资金净流出1329.97万元,占总成交额8.51%。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2月12日线上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杨文光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8人,董事王长振先生因个人原因缺席。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备查文件包括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及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2月27日14: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滨溪大道106号公司会议室。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2月27日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2月21日。出席对象包括登记在册的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会议主要审议《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高永如先生因连续任职即将满六年,申请辞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高永如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比低于三分之一,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截至公告日,高永如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为保障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高允斌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当选后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高允斌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高允斌先生现任天赋国瑞兴光(江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南京国瑞兴光财税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高允斌作为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保证其与公司间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候选人无利害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交所业务规则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参加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培训证明。- 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工作经验。-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非持股1%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不在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不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出现影响独立性的任职情况,未受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处罚,无重大失信记录。- 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不超过六年,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高允斌承诺声明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勤勉尽责。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高允斌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通过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高允斌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高允斌先生具备上市公司运作所需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方面的工作经验。他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高允斌先生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出现影响独立性的任职情况,未受过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过处罚,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
提名人承诺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若被提名人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或任职资格的情形,提名人将督促其立即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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