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健之佳(605266)02月10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董秘您好我想请教一下对于过期药物是有国家法律规定需要直接销毁的吗?还是可以返售给原制药厂家?谢谢
健之佳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药品安全关乎国计民生,监管机构对药品的质量具有严格的管控要求。《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明确规定过期药品不允许销售和使用。此外,公司针对商品质量和效期管理制定了完善的内控制度。对于近效期或过期商品,公司依据监管规范及与上游供应商签订的合同退货条件退给供应商,或由公司按监管规范要求交专业机构销毁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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