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2月7日收盘,永和股份(605020)报收于21.98元,下跌2.74%,换手率2.9%,成交量10.99万手,成交额2.43亿元。
永和股份2025年2月7日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2205.88万元,占总成交额9.07%;- 游资资金净流入952.85万元,占总成交额3.92%;- 散户资金净流入1253.03万元,占总成交额5.15%。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浙江星皓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及通讯地址位于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总部中心金品大厦24楼。此次变动为股份减少,签署日期为2025年2月5日。浙江星皓投资有限公司在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2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2,215,0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减持后持股比例降至4.95%。浙江星皓表示,本次减持是为了满足自身经营需要,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进一步增减持股的可能。浙江星皓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10日,注册资本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胡定坤。公司经营范围为企业投资咨询等。截至报告书签署日,浙江星皓持有的股份中累计质押股数为10,500,000股。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内容涉及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星皓投资有限公司的权益变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浙江星皓持有公司股份2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54%。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浙江星皓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6,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8%。截至2025年2月5日,浙江星皓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2,215,0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至此浙江星皓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后,浙江星皓持有公司股份18,784,966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4.95%,不再是公司5%以上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为浙江星皓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2号)。主要内容为: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人联系方式为:联系部门:证券法务部,联系电话:0570-3832502,联系邮箱:yhzqsw@qhyh.com。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部门:股票资本市场部,联系电话:021-20262387、010-60833686,联系邮箱:project_yhgfdzecm@citic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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