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2月7日收盘,锦浪科技(300763)报收于55.07元,上涨4.26%,换手率4.62%,成交量14.86万手,成交额8.13亿元。
锦浪科技2025年2月7日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2905.63万元,占总成交额的3.57%;游资资金净流出2438.26万元,占总成交额的3.0%;散户资金净流出467.37万元,占总成交额的0.57%。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2月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主要包括:- 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发行规模不超过169,408.38万元,债券期限六年;- 募集资金用途,总计不超过169,408.38万元,用于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等多个项目;- 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多项议案;- 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2月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 认为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 认为发行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认为预案内容切实可行,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认为报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认为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战略目标;- 认为措施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认为规划有利于保护股东利益;- 认为规则能够合理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 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要求,具备发行资格和条件;- 发行方案及预案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发行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使用严格遵循相关规定;- 报告充分论证了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分析、措施及相关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符合法律规定;- 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发行具体事宜合法合规。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2月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 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发行规模不超过169,408.38万元,债券期限六年;- 募集资金用途,总计不超过169,408.38万元,用于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等多个项目;- 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多项议案。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2月24日15:0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浙江省象山县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金开路188号公司会议室。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2月17日。会议审议事项包括多项议案,如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发行方案及相关子议案等。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旨在规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规则明确了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召集方式、会议通知、参会方式、表决机制等内容。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涵盖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情况。报告详细列明了各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变更情况、实现效益及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划2025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9,408.3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六个项目,包括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高电压大功率并网逆变器新建项目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旨在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升综合竞争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预案及相关文件已于2025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划2025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9,408.38万元,用于多个项目。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六年。票面利率、转股价格等具体参数将在发行前确定。本次发行尚需取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并强调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拟采取多项措施,包括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经营效率、加强技术研发、严格执行分红政策和完善公司治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也作出了相应承诺,确保填补回报措施的落实。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旨在满足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提升盈利能力。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多个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战略方向。发行对象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合格投资者,原股东享有优先配售权。发行方式包括优先配售、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网上定价发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发行方案公平合理,有利于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实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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