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24日收盘,吉电股份(000875)报收于5.15元,较上周的5.17元下跌0.39%。本周,吉电股份1月20日盘中最高价报5.24元。1月22日盘中最低价报5.07元。吉电股份当前最新总市值186.8亿元,在电力板块市值排名31/103,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800/5129。
近日吉电股份披露,截至2025年1月2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7.07万户,较12月20日减少721.0户,减幅为0.42%。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2.12万股增加至2.13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0.92万元。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2月11日(星期二)下午14:0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2月5日。会议主要审议两项议案:1. 关于选举邓哲非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的议案;2. 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开展委托贷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案2.0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出席对象包括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自然人股东应持有效证件出席。授权委托书及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联系人:高雪,联系电话:0431—81150933。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于2025年1月20日对公司拟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了审查。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开展委托贷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查,公司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开展委托贷款业务遵循公平、公允原则。此关联交易旨在支持公司绿色氢基能源项目发展,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有利于调整债务结构,扩大有效投资,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该交易对吉电股份的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吉电股份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吉电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吉林能投”)及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为支持绿色氢基能源项目发展,满足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吉电股份拟通过财务公司向吉林能投借入25亿元资金,用于“两重”“两新”项目的重大设备更新及技术改造投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投资、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吉林能投为公司控股股东,财务公司与公司同受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及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最高水平。该关联交易旨在满足公司扩大投资及经营发展需要,助力高质量发展,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关联交易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人无异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会议以现场与视频结合方式进行,应参会董事8人,全部出席。会议由董事长杨玉峰主持,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 提名邓哲非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聘任武家新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3) 调整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杨玉峰、牛国君不再担任,新增胡建东、吕必波为委员;4) 选举张学栋、杨玉峰、牛国君、潘桂岗、金华担任第九届董事会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委员,张学栋为主任委员;5) 审议通过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开展25亿元委托贷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决定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备查文件包括董事会决议、提名委员会会议纪要及独立董事审查意见。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5人,实参会监事5人,监事会主席王海民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开展委托贷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投票结果为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拟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委托贷款方式向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借款25亿元,再通过财务公司委贷至公司获批的“两重”“两新”项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杨玉峰先生、牛国君先生、胡建东先生和吕必波先生进行了回避,参与表决的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项议案,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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