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21日收盘,工业富联(601138)报收于21.21元,上涨2.12%,换手率0.63%,成交量125.77万手,成交额26.6亿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38亿元,占总成交额8.96%;游资资金净流出9087.07万元,占总成交额3.42%;散户资金净流出1.47亿元,占总成交额5.54%。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受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五个行权期行权、剩余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五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进行了核查验证。
本激励计划自2019年启动以来,经过多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确保了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2024年12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确认行权和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前三个会计年度平均水准,满足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此外,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也符合行权和解除限售要求。
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涉及10名激励对象行权,299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另有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或绩效考核不合格,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5,628股,回购价格为5.901元/股。
本所认为,本次行权、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还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关手续。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2025-009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五期解锁暨上市公告。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上市股数为2,663,924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月27日。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本计划剩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五个解除限售期为自剩余预留授予日起6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7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解除限售比例为20%。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禁止解除限售的情形,2023年净利润210.40亿元,高于前三年平均值191.71亿元,满足业绩条件。个人绩效考核合格者可按比例解除限售。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2,663,924股,其中董事长郑弘孟100,000股,董事李军旗120,000股,核心员工2,443,924股。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已取得必要批准,符合相关规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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