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17日收盘,ST广物(600603)报收于9.4元,下跌0.84%,换手率0.35%,成交量4.27万手,成交额3995.89万元。
资金流向方面,ST广物在2025年1月17日的交易中,主力资金净流出42.34万元,占总成交额的1.06%;游资资金净流入308.3万元,占总成交额的7.72%;散户资金净流出265.96万元,占总成交额的6.66%。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受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委托,针对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并于2025年1月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通知。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1月17日15:30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信银行大厦40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9:25,9:30-11:30,13:00-15:00及9:15-15:00。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名,代表股份515,163,8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86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7名,代表股份92,854,477股,占7.5458%。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四项议案:1. 预计公司2025年度新增担保总额;2. 预计公司2025年度融资总额;3. 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4.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其中,第1、3、4项议案涉及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会议表决程序和结果均被确认为合法有效。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显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0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08,018,3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102%。会议由董事长刘栋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的毛海龙律师和于凌霄律师见证了此次股东大会,确认会议合法有效。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