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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股市必读:*ST博信(600083)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81.27万元,占总成交额30.55%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1-20 06:4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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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月17日收盘,*ST博信(600083)报收于0.92元,上涨0.0%,换手率0.0%,成交量0.0手,成交额0.0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81.27万元,占总成交额30.55%。
  • 公司公告汇总: *ST博信因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5亿元,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指标,公司股票自2025年1月17日起停牌。
  • 业绩披露要点: 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800.00万元到-2,900.00万元,营业收入为8,000.00万元到10,000.00万元,低于3亿元。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81.27万元,占总成交额30.55%;游资资金净流入21.75万元,占总成交额3.67%;散户资金净流入159.52万元,占总成交额26.88%。

公司公告汇总

*ST博信关于公司股票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的风险提示暨停牌的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因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人民币5亿元,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交易类强制退市指标。公司股票自2025年1月17日开市起停牌。上交所将在停牌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发出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公司可在收到告知书后提出听证、陈述和申辩,上交所上市委员会将在有关期限届满或听证程序结束后15个交易日内审议是否终止上市,并作出决定。上交所将在公告终止上市决定后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公司股票可能因2024年度财务指标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而被终止上市。公司预计2024年年度业绩触及以下情形:净利润为负值;利润总额、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月17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2025-015)。投资者需注意投资风险并及时了结相关业务。

*ST博信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利润总额-7,900.00万元到-4,000.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800.00万元到-2,90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900.00万元到-4,000.00万元。预计实现营业收入8,000.00万元到10,000.0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7,200.00万元到9,900.00万元,低于3亿元。预计2024年末净资产为-7,700.00万元到-3,900.00万元。- 业绩预亏主要原因包括智能硬件及其衍生产品业务规模缩减,风电行业、城市基建市场需求不及预期,设备租赁业务收入规模下降。非经常性损益事项主要是违约金收入,影响金额约为1,306万元。- 公司股票已因市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5亿元而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将于2025年1月17日起停牌。

ST博信关于收到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083,证券简称:ST博信)于2025年1月1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拟终止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上证公函【2025】0065号)。截至2025年1月16日,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5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2.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已触及终止上市情形。上交所将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0条、第9.2.7条等规定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若公司申请听证,需在收到通知后的5个交易日内提交书面听证申请,载明申请听证事项及申辩理由。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月17日发布公告。

ST博信关于收到公司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083,证券简称:ST博信)于2025年1月1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5】066号)。截至2025年1月16日,公司股票收盘总市值已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5亿元,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2.1条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公司股票自2025年1月17日起停牌,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将在公司提出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有关期限届满或听证程序结束后15个交易日内审议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并作出相应决定。- 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及时披露风险,做好股票终止上市的有关工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股票摘牌前应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应尽快聘请主办券商,做好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具体安排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让,保护投资者股份转让权利。公司收到监管工作函后立即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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